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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走兰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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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洮云陇草都行尽,路到兰州是极边。

    谁信西行从此始,一重天外一重天。

    ——明·王祎

    兰州,又名“金城”,源于西汉时的县治设立,取“金城汤池”之意;隋初改置兰州总管府,始称兰州。到本朝初年天下一统,朝廷几次驱除异族后,更于此设下兰州卫。由于自汉至唐、宋时期,随着丝绸之路的兴盛,出现“丝绸西去、天马东来”之盛况,兰州地处当中最为重要的一站,一直极为繁华,人口仅有半数是汉人,更多的则是外族人,当中包括突厥、粟特、吐蕃、党项、契丹、波斯人等。到如今世人还是习惯沿用前朝的叫法,将这些外族人统一称之为“色目人”。

    话说谢贻香、先竞月和商不弃三人结伴同行,自嘉州府一路北上,先出剑门关离开蜀地,再取道陇南辗转一千多里的路途,五天之后,便来到了这座兰州城。

    当日在峨眉山山脚下,北平神捕商不弃终于向谢贻香和先竞月坦白,说他和“撕脸魔”宁萃一路追逐,中间甚至还动过几次手,却因武功不敌被对方逃脱,可谓是又气又狠;想要就此放弃,却又有些不甘心。谁知宁萃反倒来招惹于他,主动留下一张字条,上面写道:“峨眉血婴,兰州鬼猴,玉门走尸,天山真龙。”只说是四桩奇案,要和商不弃打一个赌。那便是只要商不弃能够侦破这四桩奇案,宁萃便心甘情愿地束手就擒,认罪归案。

    要说这位商不弃商神捕,自然不是三岁小孩,哪里相信在逃多年的“撕脸魔”肯主动自首?然而商不弃生平本就痴迷于破案一道,最不服官场上的管制,所以这些年来虽然破案无数,却始终只是北平府的一个小捕头,再加上他和宁萃这几年的来追逃,多少也有些惺惺惜惺惺。所以到最后他果真与那宁萃定下约定,孤身去往峨眉山调查所谓的“峨眉血婴”一案。

    在嘉州府捕头岳大姐和“竞月贻香”的相助下,最后虽然没能弄明白止尘庵血池中那具婴孩尸体的来历,但百年来峨眉山上的连环失踪案,也算是就此告破,再不必担心有外地孤身游人被害。而商不弃撞见这样一桩诡异的案子,倒也乐在其中,所以便打算如约去往兰州,继续查询宁萃提供的“兰州鬼猴”一案。但是查案归查案,商不弃的最终目的,始终还是要将“撕脸魔”缉拿归案,他深知自己的武功不如对方,而今既已在峨眉山遇到大名鼎鼎的“竞月贻香”,而且正好也和宁萃结有恩怨,他当即便邀请两人同行。

    而对谢贻香来说,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答应商不弃的邀请,还一路赶来了兰州这座西北之城。她虽然也想将“撕脸魔”缉拿归案,但比起自己亲手从天牢里放出来的那个言思道,缉拿宁萃的念头还没那么强烈。而且她这一路从湖广到江西再到蜀地,离开金陵已有大半年之久,不禁动了思乡之念,想要回刑捕房和将军府看看,却不料最后促成此行的,居然是师兄先竞月。

    先竞月身为亲军都尉府的统办,此番奉命前来调查毕府里恒王遇害一案,本应立即赶回金陵向皇帝复命,所以在调查“峨眉血婴”一案时,还说过不要耽误太多时日。谁知整个案子下来,他和宁萃打了一次照面,也算对这个“撕脸魔”有所了解,这女子虽然杀人无数,似乎也不能说她是在“滥杀无辜”,而是因为她对“无辜”的定义与常人的标准有些不同,甚至从某种偏激的角度来解读,“撕脸魔”反倒是一个相当有正义感的人,所行之事在她看来,其实是“替天行道”之举。就好比是她和商不弃打赌,让商不弃来侦破峨眉山上的这桩奇案,说到底便是要终止止尘庵的恶行,这何尝又不是“替天行道”?

    再说刚刚经历的“峨眉血婴”一案,也的确算一桩难办的奇案;倒不是难在办案的过程,而是难在开头,难在如何从一堆失踪游人的卷宗里大海捞针,在方圆二十多万亩的峨眉山中找出凶手踪迹。这当中若非有岳大姐的坚持、谢贻香的推理和商不弃的画像,任缺其中一个环节,还当真破解不了这桩奇案。而最后若非凭借先竞月那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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