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p; 说到底还是犯罪的成本太低了,如果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,看谁还敢做坏事。
事实证明,思如的法子虽然暴力些,但效果卓绝,以绝后患。
临走前她去了一个地方。
某小区。
宽敞的客厅里,米白浅纹的地板砖被拖得干干净净能照出人影,浅绿色的垫子上,一个穿着连体裤的小婴儿正在练习爬行,他大概八九个月,白白嫩嫩,抬起头朝对面的女人张开手。
要抱。
女人不算年轻,但也不老,三十来岁,脸上是幸福的笑容。
她皱了皱眉,眼里闪过一抹心疼,最后还是把儿子抱了起来。
去午睡。
小婴儿在床上摆成一个大字睡得酣甜,她目光里尽是欣慰,捂着嘴打了个呵欠,在家习惯了跟着孩子一起睡,困意袭来,眼角似乎扫到窗口边有个人影,愣了下,就自嘲的笑笑,怎么可能嘛,这里可是在十三楼,难道凌空?
错觉错觉。
安眠。
思如看了眼已经陷入美梦中的女人,她面无表情的转过身。
消失了。
这当然不是九丫的家人,是十丫。
可惜十丫已经因为严重的宫颈癌死掉了,她没有等到家人。
当初在警局的九个孩子,只有她一直留守着,守到了最后。
临死前,她说,“九丫,我想我快要死了,你能不能帮我去看看我的家人,问问他们为什么不来接我,为什么?”
思如:“好。”
于是她就出现在了这个窗外,结果看到了母子情深的一幕。
真好呀。
至于十丫想知道的为什么,不过是有了更想要的孩子罢了。
呵!
当初发现孩子丢了的时候是不可置信的,也到处找过,可没找到。
像这样的一般是找不回来的,于是在找了几个月后就放弃了,偏这时十丫的妈妈又发现怀孕了,丢失孩子的心情得到了寄托,家里也把重心转移到需要照顾的孕妇身上。
后来又托了关系查了胎儿的性别,是个男孩儿,全家欢喜。
可家里并不富裕,再到处找人的话就没钱生孩子养孩子了。
于是,在一次家庭会议后,全家做了个决定,不找了。
反正也找不回来,与其花那冤枉钱,不如省下来提升生活品质。
十丫的妈妈其实偶尔会想起她,但她没工作,就没发言权。
在孩子出生后,一家人就渐渐的把那个丢失了的女孩儿忘记了。
直到思如到来。
如同另外八个家庭一样,她把十丫的地址交给了这一家人。
他们——其实去了的。
只是听到外面的人说找回来的除了丢失不久的四个孩子是完好的,其余五个身体都受到严重的伤害,甚至得病了。
被侵害。
这样的女孩子接回去了,要花费一大笔的钱治疗,还治不好,被邻居亲朋好友问起来,怎么说,感觉脸都丢尽了。
就当她死了吧。
因为不是自己生的,就不会心疼,而生的那个人,却无能为力。
可悲!
思如的身影变得模糊。
“任务完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