蝙蝠衫好看是好看,可却是十分挑身材的,瘦高个穿起来会好看,矮胖的姑娘穿着会更圆润,两者蝙蝠衫一般是年轻姑娘穿的,很少有大妈会去穿这种活泼的衣服。
朱大夫五十来岁了,而且身材也是丰满型的,穿上这件亮丽的蝙蝠衫实在是暴殄天物,当然人家自已觉得美就成,沈娇不会那么没眼力见儿,说人家的衣服穿起来不好看。
“嗯,朱大夫你的亲戚眼光还不错。”沈娇违心说道。
朱大夫得意极了,扬起圆润的双下巴炫耀:“那也得看什么人穿了,这蝙蝠衫可是很挑身材的,一般人穿不出那个感觉来,好衣服给她们就是浪费。”
沈娇嘴角抽了抽,隐晦地瞅了眼朱大夫肥硕的身材,本应该飘逸的两只大袖摆,也让她身上的肥肉给撑得小了一圈儿,腰腹那儿紧巴巴的,都快成紧身毛衣了。
这自我感觉真心好到爆!
甫生华笑眯眯地走了过来,冲朱大夫竖起了大拇指,夸赞道:“朱姐姐,您这身装扮绝对是阿拉医院,不,是阿拉海市的头一份,明星都没有你这么时髦哦!”
朱大夫乐得眉开眼笑,身上的肥肉欢快地颤动着,看着甫生华的眼神十二分的慈爱,她就是喜欢小甫的甜嘴儿,甜到了心窝子里。
孔福志不甘寂寞,也凑了上来,大声说:“朱大夫就是时代没撞好啊,要是生在唐朝,就没有杨贵妃的事了嘛!”
沈娇忙低下了头,费了好大劲才忍住没笑出声来,孔夫子这家伙不愧是老夫子哦,连拍马屁都不会拍!
朱大夫先是一喜,可不多时就沉下了脸,冲孔福志哼了声,这个小赤佬真当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来,迟早要他吃老娘的洗脚水。
“我家老胡出门前还说我吃得太少,瘦了好多,让我多吃点儿,瘦多了他要心疼的。”朱大夫一边小口啜饮着咖啡,一边娇揉造作地炫着自已的恩爱老公。
沈娇搓了搓手上的鸡皮疙瘩,这个朱大夫也真是奇葩,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老公是十佳模范丈夫,成天都要想着法儿地炫炫老公,说家里的一日三餐都是老公做的,她从结婚到现在都没下过厨,因为她老公喜欢她的白嫩小手,还说她的内衣内裤都是老公洗的,诸如此类多的是。
总之这位朱大夫的幸福生活足以让全华夏的女人视为全民公敌,生生地让家里的老公宠成了老公主,能不让人羡慕嫉妒恨嘛!
只是——
沈娇仔细观察过,这位幸福的朱大夫的那双肥掌,既不够白,也不够嫩,更不够小,完全就是一双普通的家族妇女的手,没看出来任何精心保养的痕迹。
说到这儿,朱大夫从包里取出了一只白玉般的小瓶子,她打开盖子从里头挖出了豌豆大的小坨白色膏状物质,抹在了手背上,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在空气中发散,十分清新。
“哦哟,朱姐姐你今天不抹雪花膏啦?这个瓶子倒是蛮好看的,就是小了点儿。”甫生华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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