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的绿化率很高,接近百分之七十,入目全是高矮不一的绿化树和草皮,他在琢磨要不要和对面的人家一样,全部给种上蔬菜,拔颗葱,摘个辣椒,比到外面买要方便许多。
而且,他还打算再养一条狗,只是这里不比在家里,养不了大型犬。
家里的宅子的附近几里地都无人家,家里养杜高这种大型犬是无碍的,不管怎么凶,怎么叫唤,都影响不了别人。
至于这里,不止住着他一户人家,还有别家的住户,哪怕是金毛和二哈这种温和的大型犬都是不太适宜。
金毛是热情的,但是偏偏热情的过分,不管是相熟的不相熟,先扑过去再说,要是扑上老太太,那乐子就大发了。
至于给狗栓绳子,他更不乐意,是他遛狗,不是狗溜他。
所以,为了保险起见,他决定还是养只小型犬比较好。
齐悦同高思琪两个人把客厅的地面、桌椅板凳和楼上楼下睡觉的卧室认真擦拭了一遍,一面从楼梯上走下来,一面道,“李先生,不得不说你眼光好,这边环境清幽,隐秘性好,真的是很不错的地方。”
高思琪为了不让齐悦觉得她是故意唱反调,先是附和了几句,然后才道,“环境是不错,就是生活上不是太方面,买菜都要跑好远地方的。”
齐悦道,“南边有沪杭高速,北边是沪渝高速,四通八达。
想当初,佘山那边别墅刚开盘的时候,也是无人问津,这个嫌弃,那个也挑,结果全让温州人给买了。
联排才100万左右,独栋撑死才300万左右,现在呢,你去打听一下,随便什么样的,低于1000万,免谈。
这边是农村,房租便宜,肯定多外地人,有人流就肯定有做生意的,住长了,去找找小巷子,里面少不得有卖肉卖菜的。
而且,住在这里还有一个好处,很多老头老太太都是自己种菜的,偶尔也拿出来卖,你跟他们处熟悉了,每天给你送一点,吃新鲜蔬菜总比菜场的好很多。”
李览笑着道,“这倒是对的,大凡外地人聚集的地方,都有自成体系的商业环境。”
他们家住在偏僻的半山道上,有时候他老娘去菜场去的烦了,就去下面的村里直接买。
村里有杀猪的,有卖蔬菜的,有卖鱼的,总之除了海产品之外,山下的小村子基本能满足他们家的食物需求。
齐悦待要说话,手机响了,只看了号码,不等接通,就小跑出去,站在路中间,朝着一辆打着京美电器logo的厢式货车招手。
货车停在门口,从里面跳下来两个小伙子,确认了信息后,从车上开始一件一件的卸东西。
冰箱、电视机、洗衣机、空调、饮水机、豆浆机、净水器....
李览想不到齐悦会定下这么多的东西,帮着两个小伙子从车上抬下最后一件笨重的冰箱。
见他俩汗流浃背,李览就一人丢过去一根烟,劝他们歇一会,但是两个小伙子赶时间,不肯多停留,道完谢就上车走人了。
李览点着一根烟,心里想着,他们的年龄大概和他也是差不多吧。
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心里蔓延。
两个女孩子不顾冰箱停放三个小时的警告,早就把冰箱插上电,打开双开门,迎着里面吹出来的丝丝凉意。
李览没去管她们,打开书包拿手机充电器,却发现包里居然有本书,他不记得什么时候放进去的,大概是上次放进去没有拿出来吧。
手机充上电后,百无聊赖,干脆拿起来书,坐在沙发上,翘着二郎腿继续翻。
齐悦走过来,用一次性杯子,给自己倒了一杯水,抱着茶杯问,“《啼笑因缘》?倒是没听过呢,谁的书啊?”
李览道,“张恨水。”
齐悦道,“就是那个鸳鸯蝴蝶派的代表人物,你看言情小说啊?”
她倒是很诧异,她不认为李览这种理工死宅能喜欢看言情!
李览道,“按我的观点来说,他连鸳鸯蝴蝶派都算不上,说他是代表人物就更冤枉,他是通俗小说第一人,在近现代文学史上,是完全被低估的一个人。”
他喜欢张恨水,是因为他老子极度的推崇。
表面上,他是和他老子反着来的,但是私下里,他还是在依照他老子的价值观践行。
但是,有时候,又不一定和他老子完全一致。
比如他老子喜欢《金粉世家》,而他连读完都比较困难,最合他心意的就是手里这本《啼笑因缘》,已经翻读了三遍。
齐悦笑着道,“那是我孤陋寡,他的书我还真没怎么读过,有时间一定拜读。”
李览道,“反正挺厉害的人,鲁迅的稿费是千字十块,破了民国的最高稿费记录,但是鲁迅写中短篇,才有多少字,论稿费总量就比不上张恨水。
张恨水千字七八块,随便一步长篇也要写上八九十万字的。”
齐悦道,“那我更得看看了,不过我最喜欢是马尔克斯的《百年孤独》,中译本,英译本我都读过,甚至一阶段,我差点就学西班牙语读原著了,就是没那个恒心而已。”
李览道,“我觉得也挺不错的,就是人物多的很,我记不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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